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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4年度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亚娟  发布日期:2025-10-14 查看:315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有关单位:
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商业行指委”)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项目
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4年度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立项课题。
二、结项基本程序
(一)结项成果鉴定。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其最终成果须先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课题负责人自行组织鉴定,鉴定无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申请结题。
(二)专家复审。由商业行指委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结题是否通过以复审结果为准,审核通过发放结题证书。
(三)课题整改。课题鉴定分为通过或不通过。鉴定结果不通过的课题,给予不超过一年的整改时间,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鉴定。鉴定结果仍然不合格的,作撤销项目处理。
(四)违规处理。凡鉴定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或结题成果与专家实际鉴定情况不符的,我处将不予认可。
三、结项鉴定要求
(一)鉴定结项申请书。请填写《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2024年度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书》(附件1),并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不得随意更改申请书模板。总结报告应包括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主要成果、学术价值等,一般不多于5000字,A4纸双面打印(可胶装),一式三份。
(二)研究附件。包括研究报告、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经验总结等相关资料(如有图书,请将封面/版权页/目 录页/正文第1页复印1份),研究附件只提供一份纸质版。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或成员如有变动,附页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材料寄送。课题负责人请将“附件1-2024年度职业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结题书”(3份)、附件3-结项汇总表(1份)以及研究附件(1份)等纸质材料寄送至商业行指委秘书处。同时,请将相应电子版(原版及PDF扫描件一式两份)压缩为1个文件,以“课题名称+负责人(单位)+电话”格式命名,同时发至商业行指委秘书处。
(四)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在商业行指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秘书处将结项证书寄送给课题负责人。
三、结项时间安排
鉴定结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商业行指委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
四、科研诚信要求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课题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结项申请材料,确保没有任何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撤销课题结项资格、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结项鉴定和评审工作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五、联系方式
商业行指委邮箱:szw22015@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8954163721。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4516号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商业行指委秘书处C-112室
全国商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10-09至2025-10-1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