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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23年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亚娟  发布日期:2025-10-20 查看:356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浙商职院教通〔2025〕47号
各学院:
为丰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资源,提升高校继续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以下简称课程)2023年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和 2025年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
2023年立项建设的浙江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序号 | 课程名称 | 负责人 |
1 | 浙商文化:传承与创新 | 陈莹莹 |
(二)验收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结题验收材料,包括:(1)浙江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1),(2)课程资源等项目验收支撑材料,上传课程网站。于10月20日15:00前将附件1上传至教务处评审平台:http://zjsy.kypt.chaoxing.com/。
2.学校参照《浙江省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结题验收观测点》(附件2)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审核。
3.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发文公布认定为省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4.2023 年立项建设的课程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或本次专家验收不通过的项目,经申请最长可延长1年建设期。
二、立项申报工作
(一)立项指标和课程类别
学校限推荐3门课程,课程类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职业能力拓展课和虚拟仿真实验(实训)课等四类。
(二)推荐条件
1.推荐课程应以覆盖面广、需求量大的课程为重点,适合网络传播和教学应用,内容质量高、教学效果好的在线开放课程。鼓励高校跨校或跨专业协同建设满足不同教学与学习需求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2.推荐课程应具有明显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类别特征,课程设计、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需符合成人学习特点。
3.推荐课程应已纳入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原则上应已经上线运行两个学期或两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周期的建设。
4.推荐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应经学校逐字、逐句、逐帧审核,课程资源不存在任何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以及知识产权与肖像权等问题,凡存在上述问题的课程实行“一票否决”。
(三)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浙江省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书》(附件3),于10月20日15:00前上传至教务处评审平台:http://zjsy.kypt.chaoxing.com/,文档中严禁出现个人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推荐的课程内容可参照《浙江省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申报参照指标》(附件4),联合建设单位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并由牵头单位负总责。
2.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择优向教育厅推荐报送。
三、注意事项
申报人要确保填写课程网址准确、课程网站畅通且正常运转,保证评审专家通过授权审看课程相关教学资源、学习过程及支持服务过程等。如因申报课程自身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将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作自动放弃参评处理。
联系人:吕斌红,联系电话:58108620,邮箱:00776@zjbc.edu.cn,办公室:1-703-1。
教务处
2025年9月30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9-27至2025-10-20
参与的项目分别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所属院系 |
|---|---|---|---|
| 1 | 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 | 陈莹莹 | 继续教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