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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开展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怡  发布日期:2023-06-12 查看:46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部门: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职教育“十四五”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为深入推进我省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发挥教育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地位,学校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落实我省对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结合高职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实际,支持立项一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并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升高职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为浙江“两个先行”贡献力量。
二、申报范围
围绕我省高职教育“十四五”期间建设改革的主要任务,坚持面向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面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面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需要,围绕高职教育教学领域的基础性和突出性问题,既立足于当前,又着眼于长远在专业人才培养和课堂教学、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实训实践指导和实习管理、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学业评价和招生考试、技能培训竞赛和素质养成、教学能力提升和教师团队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和教学合作、劳动教育美育和身心健康教育,以及推进产教融合和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等方面,进行有组织的研究和探索。鼓励跨专业、跨部门、跨学校联合立项和组织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已分两批单独立项,本次可不再立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1人,参与人不同时参与推荐申报的2个以上项目。研究周期内一般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2.同一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本次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申报;“十三五”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中“不通过”或“暂缓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3.学校将结合专业门类和人才培养实际,统筹项目立项类型,并向教学一线倾斜。行政管理服务人员申报的选题方向需与本职岗位工作相关。我校可推荐申报12项。
4.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请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填写申报表活页于6月25日16:00点之前上传至http://zjsy.kypt.chaoxing.com/,逾期不予受理。届时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上传文档中严禁出现申报者的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58108072
教务处
2023年6月12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6-12至2023-06-2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