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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kypt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5-05    查看:96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浙商职院教通〔2021〕17号

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科研工作,加强培育、宣传和推广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共同组织开展2021年度职成教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成果形式主要包括职成教教学改革创新调研报告、职成教课题研究报告、职成教科研论文等。

2.成果应聚焦我省职业教育、终身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着眼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关注职业院校思想政治课程改革创新、中高职“双高”建设、深化产教融合发展、加强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促进教学方法改革创新、1+X证书制度试点、开展技术创新与服务、加强创业就业与职业培训、提升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推进高校继续教育规范发展、推动社区教育及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深入研究。

3.成果力求主题突出,观点正确鲜明,结构规范严谨,论证逻辑性强,注重创新和特色,文字精炼,具有一定学术性和实践指导、推广价值,以6000字左右为宜。

4.每位参评成果负责人,限报一项。往年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同一成果不得参加评选。

二、奖项设立及标准

1.奖项设立。设立一、二、三等奖,各等级获奖项数分别占参评成果总数的10%、15%、25%。

2.评审标准。一等奖:论点上有创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在国内省内有较大影响或对实际工作有较大指导作用;二等奖:观点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础上有新的结论,在部门或地区有一定影响,对实际工作有指导作用;三等奖:应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有补充或有新的见解,有一定的影响。

三、参评办法

1.参评者填写《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和相关成果材料(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报告和教科研论文等),于4月30日15:00前发至1835154701@qq.com邮箱。

2.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报送,我校限报4项。

联系人:高杰  联系电话:58108620。

 

 附件1:2021年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doc

 

 

                                          教务处  科研处

2021年4月9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1-05-05至2021-05-0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分别为:
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优秀教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