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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第九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怡  发布日期:2025-04-08 查看:13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学校第九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浙商职院教通〔2025〕11号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业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总结凝练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的教学成果,决定开展学校第九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1. 校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2. 成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3. 教学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深化“三全育人”改革,对接前沿技术和产业变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聚焦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遵循职业教育基本规律,体现改革创新理念,有效破解职业教育教学中的难点问题,科学设计改革方案并扎实推进实施,取得良好效果并经过 2 年以上实践检验,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4. 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不存在权属争议。已获得过历次校级及以上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成果,不能再次申报。
5. 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括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
二、奖项设置
各二级学院(部门)采用限额推荐的方式,按教职工数的10%推荐申报名单。
本次评选设特等奖7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15项。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奖项可以少额或空缺。
三、评选程序
1. 申报参加评选的教学成果由第一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二级学院(部门)对所在部门申请项目组织初评,并按限额进行推荐。
2. 教务处依据文件要求审核申报材料的形式、内容、数量和资质等。
3.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成果进行排序并推荐获奖等级。
4. 学校教学委员会对专家组的评议结果进行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最终获奖的教学成果。
5. 评选出的教学成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批准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word 格式、纸质签章一式1份,文件以“部门-成果名称-申报书”命名。
2. 《教学成果总结》(附件2)(5000 字内)的电子版 word 格式及纸质材料一式 1 份,文件以“部门-成果名称-成果总结”命名,并匿名上传至学校教学项目管理系统http://zjsy.kypt.chaoxing.com/,所传内容不得泄露成果完成人基本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3. 成果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一式 1 份,文件以“部门-成果名称-支撑材料”命名。
4. 各二级学院(部门)提交《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 3)的电子版 excel 格式、纸质材料盖章一式1份。
五、其他事项
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将作为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项目,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凡符合评选范围和条件的教学成果,于2025年4月6日16点前完成提交。
联系人:吕斌红,邮箱:3557137493@qq.com,联系电话:58108620/13758137314。
附件1:《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2:《教学成果总结》
附件3:《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九届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13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3-13至2025-04-08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