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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杰  发布日期:2024-07-06 查看:466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浙商职院教通〔2024〕32号
各部门: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为深入推进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高职教育办学水平,学校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标
《浙江省职业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高职教育共立项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000项左右,分两批组织开展。在2023年组织实施第一批项目研究基础上,2024年再立项实施同等数量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十四五”期间高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任务,有效引导高职院校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培育大批教育教学成果,充分发挥优秀成果的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升高职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为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贡献力量。
二、立项范围
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主要任务,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面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需要,围绕构建与新发展阶段相匹配的职业教育资源格局、打造互融互通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进关键能力提升的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产教融合新型平台等方面,聚焦高职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基础性和突出性问题,进行有组织的研究和探索。鼓励跨专业、跨部门、跨学校、跨界别联合立项和组织推进。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1人,所有参与人不同时参与本校推荐申报的2个以上项目。研究周期内一般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2.同一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本次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作为本次主持人申报。
3.学校将结合专业门类和人才培养实际,统筹项目立项类型,避免研究领域过于集中。在任校领导作为主持人的项目不得超过本校推荐申报总数的20%。
4.我校可推荐申报12项。
5.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请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填写申报表活页(PDF版)于6月11日15:00点之前上传至http://zjsy.kypt.chaoxing.com/,逾期不予受理。届时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上传文档中严禁出现申报者的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58108620
教务处
2024年5月21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5-21至2024-06-1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