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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怡    发布日期:2024-07-07    查看:307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浙商职院教通〔2024〕39号

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26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具体条件

(一)遴选范围

申报专业要求为承担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任务并取得突出实绩的专业。对在全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中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优先考虑申报。

(二)具体条件

1.团队成员师德师风高尚。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四有好老师”要求,推动“三全育人”。团队教师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广受师生好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2.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教师由高职学校和中职学校教师组成,涵盖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实训课的专任校内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20至3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8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30%以上;有五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经历的骨干成员不少于5名。

3.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负责人应为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中高职一体化课程改革经验和企业实践经历的专业带头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

4.依托专业一体化建设成效明显。高度重视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在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市场需求较强、学生就业前景较好的中高职一体化培养试点专业优先考虑。

二、建设要求和任务

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省教育厅在团队建设期中、期末,统一组织考核、验收。期中考核未按进度完成建设任务、达不到绩效考核要求的,取消项目承担资格。期末验收合格的,正式认定为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建设任务包括加强团队能力建设、完善教学标准体系、建设课程教学资源、探索团队协作教学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五个方面。建设任务具体内容详见省厅通知(附件1)。

三、申报要求和遴选程序

1.我校牵头申报限额1项;

2.请有意向申报的团队参照省厅通知要求填写《浙江省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2),并于7月5日15:00前上传至教务处评审平台:http://zjsy.kypt.chaoxing.com/。

3.届时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

联系人: 杨亚娟老师

联系电话: 58108068

 

 

教务处

2024年6月28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6-28至2024-07-0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